根据《2024年青阳县“乡编村用”工作方案》,经组织推荐、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考察与县委研定等程序,确定梅小三等2名同志(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)为择优比选纳入乡镇事业编制管理工作人员。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,如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情况,请于公示期间向中共青阳县委组织部、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青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反映。
监督电话:
中共青阳县委组织部 0566-5031356
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-5021412
青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 0566-5031378
中共青阳县委组织部
2024年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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