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节约能源法》、《公共机构节能条例》等文件精神,县委组织部强化措施切实开展能源节能降耗工作。
一是强化领导,为节能降耗工作提供组织保障。为确保节能降耗工作顺利开展,县委组织部成立了以部长任组长,副部长、县直工委书记、老干局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组,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部办公室,负责日常事务。领导组采取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的形式研究部署节能降耗相关工作。
二是强化宣传,提高职工节能降耗意识。以开展“世界无水日” “无车日”等活动形式,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大力弘扬节约光荣,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,同时动员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,从自身做起,让节约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。
三是强化措施,扎实开展节能降耗工作。在用电方面要加强空调系统改造,加装节能设备,严格控制空调温度设置;办公场所加快推广使用节能灯具,下班后切断电源,做到人走灯灭;计算机、打印机、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机具不用时要随手关闭。用水方面要加强用水设备的维护和改造,定期对供水设备进行维修,杜绝跑冒滴漏现象,强化节水意识。车辆节油方面要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车辆节油的规定,严格公务车辆用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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