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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阳县践行“四有标准”培养选拔好干部

发布时间:2015-07-10 16:11 信息来源:青阳县委组织部 作者:青阳县委组织部 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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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准确把握干部工作新导向,青阳县认真践行心中有党、心中有民、心中有责、心中有戒的“四有”要求从严治党,从严管吏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着力培养选拔一支信念坚定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的四好干部。

一是强化教育培训,培育信念坚定的好干部。根据县委、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皖南名城建设需要,精心制定主体和专题培训班次计划,科学设置课程,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。依托县委党校、干部在线学习和远程教学平台等载体,创新干部培训班的教学方法,采取“请进来、走出去”、领导干部上讲台、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等方式,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干部头脑,指导实践,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。

二是加强实践锻炼,造就勤政务实的好干部。牢固树立“重德才、重实绩、重基层、重公论”的用人导向,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,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到经济发展主战场、维护稳定的第一线、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砥砺品质、丰富阅历、增长才干。先后选调77名干部驻外招商、选派100名干部到企业帮扶、抽调10名干部赴开发区南扩工程现场参与征迁工作。坚持在一线炼干部,让一线出干部,使一线成为好干部的孵化器。

三是完善考核机制,选拔敢于担当的好干部。制定出台了《青阳县县直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》、《青阳县乡镇工作绩效考核办法》、《青阳县县直部门领导干部“积分制”绩效考核管理办法》和《青阳县乡镇领导干部“积分制”绩效考核管理办法》,实行对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“积分制”绩效量化考核。加大考核结果运用,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,引导干部真抓实干,对敢于负责、敢想敢干敢成的干部优先选拔任用。

四是严格监督管理,培养清正廉洁的好干部。制定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》,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、谈话诫勉、函询回复、经济责任审计、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,及时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,对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及早提醒、及早纠正。建立健全信访、电话、网络、短信“四位一体”的监督举报网络,切实增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政、廉洁从政的监督制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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